近期,多地出臺房地產市場政策,樓市利好政策再扎堆。浙江舟山、福建泉州等地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另有多地發布公積金用于租房的提取政策。
浙江省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0月18日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等有關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上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享受各類貸款上浮政策最高額度不超過120萬元。
通知稱,舟山市還將支持改善型住房消費。經認定,職工家庭新購住房系首套房的,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關貸款已經結清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以不動產登記部門記載的購房所在縣(區)、功能區范圍內房屋信息為準。放寬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限制條件。職工申請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不再需要留存保底余額。本政策出臺前留存保底余額職工的原保底部分金額可每月沖抵還款金額。
山東省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近日印發文件指出,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其中,在濱州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職工夫妻雙方正常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
部分地區發布公積金用于租房的提取政策。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階段性政策將續期一年,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0月31日。在租房提取階段性政策有效期內,繳存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對于擁有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市住房主管部門完成租賃合同備案,向深圳公積金中心提交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后,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同樣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的限制。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繼續優化,承租本市市場租賃住房的,每戶家庭月提取限額由3000元提高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辦理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的,每戶家庭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市人才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按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政策外,近期,山東省臨沂市、四川省南充市等多地紛紛出臺政策,從購房資質、購房補貼、貸款政策、房屋建設等方面全面進行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