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25-01-17 22:01
證券時報網訊,金融監管總局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提及,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凈資產的百分之十,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凈資產的百分之十五。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單戶用于消費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單戶用于生產經營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一千萬元。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