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市場行情好轉,可轉債迎來一波強贖潮。
11月12日,浙商證券發布關于提前贖回“浙22轉債”的提示性公告。這也是時隔近一年,再現券商提前贖回轉債。數據顯示,11月以來,共有12家上市公司發布了強贖提示公告。
此外,多只可轉債本周迎來最后交易日。11月12日,深圳新星發布公告提示,11月15日為“新星轉債”最后一個交易日。南電轉債、孩王轉債以及山鷹轉債也在本周迎來最后交易日。其中,僅山鷹轉債為正常到期后摘牌,其余三只均為觸發強贖條款后的提前退出。
券商提前贖回可轉債
所謂可轉債強制贖回,是指在可轉債轉股期內,所屬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轉股價格的130%,上市公司有權以債券面值加應計利息的價格總和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的行為。
浙商證券11月6日披露了《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提前贖回“浙22轉債”的公告》,并于12日發布了提前贖回提示公告。公司表示,將盡快明確有關贖回程序、價格、時間等具體事宜。
記者注意到,上一次券商擬提前贖回可轉債是去年11月,中國銀河決定提前贖回“中銀轉債”。近期,受益于市場回暖,券商正股股價不斷走高,再次出現券商可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被觸發。
東方金誠研發部副總經理曹源源表示,對于券商而言,在當前權益市場和可轉債市場明顯回暖的環境下,提前贖回可轉債,能夠以極具吸引力的轉股收益推動投資人進行轉股,從而降低可轉債實際兌付壓力;同時,投資人的高比例轉股也能夠有效補充券商的核心一級資本,增強其資本實力。
可轉債強贖風險需警惕
隨著可轉債市場面臨大規模贖回潮,若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將面臨較大虧損。
以新星轉債為例,11月12日其收盤價達186.216元,若投資者不及時操作,上市公司將以貼近面值的價格贖回,投資者虧損或將超40%。
11月12日為南電轉債的最后一個交易日,自11月13日起將停止交易。根據安排,11月12日收市后,可轉債持有人只能進行轉股操作,最后轉股日為11月15日。截至11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南電轉債將按照100.39元/張的價格被強制贖回。按最新收盤價計算,若未能及時賣出或轉股,投資者或將虧損近40%。
面對可轉債強贖風險,投資者有兩種方法可以避免損失:一是賣出可轉債;二是進行轉股操作。但需要注意的是,轉股獲得的股票第二天才能賣出,且若可轉債的正股是科創板或創業板股票,投資者還需開立相應的權限才可以操作轉股。
值得注意的是,可轉債最后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帶有“Z”標識,以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投資者看到此標識時應及時進行操作。若未及時賣出,停止交易后還將有3個交易日的轉股時間,此時只能進行轉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