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盡職免責制度是一把“金鑰匙”。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近期多家銀行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具體實施細則,細化執行標準,調動信貸人員和基層分支機構的積極性,從“懼貸”“惜貸”轉變為“敢貸”“愿貸”。
金融與風險相伴相生,有風險并不等于失責,關鍵要看是否履職盡責。業內人士認為,做好“盡職免責”也意味著要做好“失職追責”,銀行接下來應進一步明確兩者界限,切實解除基層信貸人士的后顧之憂,更好處理風險防控與業務發展的關系,讓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
適用對象擴大 為信貸員松綁減負
“我行有個客戶經理報了一筆擔保基金業務,為一家科創小微企業申請貸款300萬元。但實際上,這家企業已經有成熟的產品和技術,馬上進入訂單爆發期,為什么不能給他1000萬元的信用貸款?”華東一家城商行小企業金融部兼科創中心的負責人向記者坦言,小微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弱、經營不確定性大,在實踐中,出于貸款發生不良后被追責的擔憂,基層信貸人員常有“惜貸”的現象,影響了銀行業務發展和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但如今,事情迎來了變化。今年下半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將適用對象擴大至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和農戶等重點領域貸款,細化免責、追責情形,切實為基層信貸人員松綁減負。
“現在對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科創小微企業,由科創中心直接問責,能更好做到‘一旦出了風險,盡職免責’。”上述城商行小企業金融部兼科創中心的負責人說,“應貸盡貸”背后應有“應免盡免”,客戶經理不扣減績效,也沒有任何紀律處分,遇到好項目才敢貸、愿貸。
明晰操作指南 解除“懼貸”憂慮
銀行信貸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通過明確“七大免責情況”和“七大不得免責情況”,為銀行辦理普惠金融業務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減少銀行從業人員的顧慮,對于構建敢貸、愿貸的普惠信貸機制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盡職免責正在落地生根,我所在的銀行制定了較為明確的盡職免責條款,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貸款可以予以免責,也規定了可以免責的貸款筆數。”江浙地區某家城商行的支行行長告訴記者,如果超出“七免”“七不免”規定范圍,一般會有專門的部門負責核查和責任認定,客戶經理只要是按照要求做好盡職調查和貸后管理,基本上可以免責、減責。
據了解,一直以來,在盡職免責落地過程中,因為信貸業務的完整流程復雜,普惠信貸條線上不同崗位、不同貸款產品的盡職免責標準皆有所不同,所以難以準確界定是否盡職。
“盡職免責難以落實到位的關鍵,主要在于缺乏明確的、可量化的標準、邊界。如果免責標準過于寬松,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如果標準過于嚴格,就起不到作用。”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告訴記者,《通知》進行了詳細的、明確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破解銀行的落實難點。
董希淼建議,接下來監管部門可持續開展對銀行機構的督導,通過現場檢查、窗口指導、內部座談等方式,倒逼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機制,優化激勵約束機制。銀行要探索普惠信貸各環節盡職情形的基本認定標準,通過明確盡職、免責邊界問題,將盡職免責、容錯糾錯等原則落到實處,最大程度打消基層信貸人士的顧慮,讓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士敢貸、愿貸。
明確盡職追責界限 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業內人士認為,長遠來看,銀行應構建合規與風險并重的追責免責制度體系,進一步明確崗位盡職和追責界限,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才能真正處理好風險防控與業務發展的關系,真正讓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務于小微企業。
“一般客戶經理要同時管理多家客戶,很難第一時間監測風險。貸款一旦出問題,就會被扣錢、扣工資、影響職位晉升。”西北地區某家城商行的客戶經理向記者坦言,希望行里能進一步明確崗位盡職和追責界限,并通過數字化手段賦能客戶貸后管理。
“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推進業務操作規程標準化。”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楊海平表示,“應采取措施提升金融科技參與普惠信貸業務筆數及環節的比例,不斷優化信貸審批模型,減少人工評定因素,從源頭上降低被問責的概率,并嚴格落實被追責人員的申訴權利。”
銀行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崗位盡職和追責界限。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向記者表示,對于“盡職免責”覆蓋的崗位人員、業務流程、具體情況等進行詳細的說明,讓“盡職免責”切實有規可依。同時,做好“盡職免責”也意味著要做好“失職追責”,對于失職行為依規追責。
業內人士建議,銀行應進一步完善自身風控能力,加強對貸款業務的控制能力與風險識別能力,統籌考慮履職過程、履職結果和損失程度等因素,明確普惠信貸業務不同崗位、不同類型產品的盡職認定標準,細化免責和追責情形,讓盡職免責和失職追責都有章可循,能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