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落地A股!
10月18日,央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發布《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10月20日晚間,包括招商蛇口、中國石化在內的23家上市公司齊發公告,稱公司或控股股東已與銀行簽署貸款協議,貸款資金將專項用于回購或增持股份。
從首批宣布獲得回購增持貸款的上市公司來看,央企、國企及民營企業均有覆蓋:招商系、中遠系等大型央企集團旗下多家上市公司集體聯動,牧原股份、陽光電源、兆易創新等多家行業龍頭也紛紛利用政策利好,加速落地回購增持計劃。
大型央企積極響應
截至發稿,共有23家上市公司公布公司或控股股東獲得回購增持專項貸款,包括中國石化、招商蛇口、招商輪船、招商港口、中國外運、中遠海控、中遠海發、中遠海能、中遠海特、廣電計量、邁為股份、牧原股份、陽光電源、兆易創新、玲瓏輪胎、威邁斯、嘉化能源、溫氏股份、福賽科技、山鷹國際、通裕重工、東芯股份、力諾特玻。
在前述上市公司中,央企達9家,對政策的響應頗為迅速。
根據中國石化公告,不僅公司本身獲得了回購專項授信額度,控股股東中國石化集團也獲得了增持專項授信額度。具體來說,10月19日,公司與中國銀行簽訂授信協議,獲得不超過9億元授信額度,用于在A股市場進行股份回購;與此同時,中國石化集團也與中國銀行達成了授信協議,獲得7億元授信額度,用于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中國石化的A股股份。
除中國石化外,招商系、中遠系等央企旗下上市公司參與度也較高。
10月20日,招商系上市公司招商蛇口、招商輪船、招商港口、中國外運均公告獲得相關專項貸款。其中招商蛇口、招商輪船、招商港口獲得招商銀行深圳分行回購貸款,額度分別為不超過7.02億元、4.43億元、3.89億元;中國外運控股股東外運長航獲得招商銀行北京分行融資支持,貸款額度不超過3億元,專項用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中國外運A股股票。
中遠海運集團旗下中遠海控、中遠海發、中遠海能、中遠海特等4家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也加入了利用專項貸款回購增持的隊伍。中遠海控、中遠海發計劃使用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提供的專項貸款及自有資金回購股份,回購金額分別為10億元至20億元、1.44億元至2.87億元,其中專項貸款金額分別為不超過3億元、不超過2.87億元,回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減少注冊資本;中遠海能、中遠海特控股股東擬分別斥資6.79億元至13.58億元、1.44億元至2.88億元增持股份,資金來源均為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提供的專項貸款及自有資金。
行業龍頭紛紛參與
作為細分領域“領頭羊”,行業龍頭上市公司利用專項貸款的積極性也較高。
生豬養殖龍頭牧原股份與中信銀行南陽分行簽署專項貸款合同,后者將為公司提供24億元的貸款資金,專項用于股份回購。今年9月份,公司曾發布回購計劃,擬斥資30億元至40億元回購股份。截至10月18日,已回購金額為1億元。
另一家頭部養殖上市公司溫氏股份也宣布與中國農業銀行簽署了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不超過10億元,同時獲得中國銀行貸款承諾,承諾貸款金額不超過10億元。前述兩項借款用途均為回購公司股票。
光伏逆變器龍頭陽光電源亦充分利用政策,與中國工商銀行授權分支機構達成股票回購借款合同,向后者申請借款4.2億元,用于支付回購交易價款。陽光電源于今年7月發布回購計劃,擬斥資5億元至10億元回購股份,截至目前已回購金額為2.71億元。
存儲芯片設計龍頭兆易創新宣布獲得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貿試驗區支行專項回購貸款,貸款金額不超過1億元,將專項用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輪胎龍頭玲瓏輪胎控股股東玲瓏集團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申請借款不超過2億元,專項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今年8月,玲瓏集團發布增持計劃,擬斥資1.5億元至2億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目前累計增持金額約4000萬元,增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專款專用 封閉運行
梳理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政策落地脈絡,9月24日,央行明確將“創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10月18日,央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發布《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分別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按照規定,21家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股票回購增持貸款的,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再貸款首期總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
需要指出的是,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發放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應當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購方案或股東增持計劃為前提,納入對其的統一授信;貸款金額不得高于回購增持資金的一定比例,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
前述貸款資金需做到“專款專用,封閉運行”。據悉,21家金融機構對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開立銀行貸款專用賬戶,同時開立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金融機構將貸款發放至該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于股票回購和增持。在貸款全部清償前,資金賬戶不允許支取現金或對外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