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關于房票安置“房源超市”的通告》,為進一步落實本市房票安置政策,充分拓寬被征拆戶的安置選擇面,保證被征拆戶有能夠均等享受與商品房同樣居住質量的機會,滿足更加靈活、多元和個性的安置購房需求,本市所核發的房票可購買的房源范圍為廣州市全域范圍內可售的新建商品房。
據悉,今年年初印發的《廣州市房票安置實施方案》明確,房票可在全市范圍內購房,但此前各區在實際操作中考慮到便于房源管理、確保房票使用和兌付、尊重被征收人就近安置意愿等原因,已實施的房票安置項目均在本區內使用。隨著房票安置工作深入推進,社會各界對房票全市跨區通用的呼聲不斷提高。
今年4月,《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正式印發,成為廣州第一個區級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的配套政策。《實施細則》所稱的房票,是指在實施城中村改造時,被拆遷人的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由區政府指定單位出具給被拆遷人在特定時間、地域和范圍內購置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房源和政府持有房源)的憑證。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所謂房票其實也是貨幣補償的一種方式,不過不是直接給拆遷戶發錢,而是根據補償標準和被拆房屋的評估價值給予購房券,拆遷戶拿到這張券再去一定的區域和板塊換房。對市場來說,好處是能把拆出來的需求定向引導到樓市里;對開發商來說,可以定向去庫存;對于改造主體來說,不用建設回遷房,免去了臨遷費;對于政府來說,改造騰出空間,可以落地公共設施和保障房。
中指研究院華南分院研究主管陳雪強表示,今年以來,廣州市房票安置相關政策加速出臺,并不斷完善房票的使用規則及范圍。從1月5日荔灣區率先發放了廣州市首批房票,到4月18日黃埔區試點發放全國首張“依法征收、凈地出讓”的城中村改造房票,再到9月天河區發出了全市第一張市區聯合的“跨區通用”房票,標志著房票的使用地域范圍得到進一步發展,但其它區域仍僅限于本區使用。此次廣州發布關于房票安置“房源超市”的通告,意味著除了天河區以外,其它區域房票均可實現全市通用的功能,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拆遷人選擇房票安置的積極性。
“廣州作為新一輪城中村改造的重點城市,待改造規模較大,同時當前房地產市場去庫存壓力仍較大。據中指監測數據,截至2024年10月廣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可售庫存面積達1317萬平方米,去化周期為21.7個月,庫存面積及去化周期仍位處高位。此次廣州出臺房票跨區使用的安置方式,一方面將有助于加快城中村的改造進度,另一方面也將有助于帶動新房市場的銷售去化。”陳雪強表示。
校對: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