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8日消息,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道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戴道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戴道晉利用擔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戴道晉離職后利用原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長期在湖南工作
退休三年后被查
據檢察日報正義網報道,公開資料顯示,戴道晉,男,漢族,1957年2月生,湖南漢壽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戴道晉長期在湖南工作,曾任湖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郴州市委常委、資興市委書記,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郴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郴州市委書記等職。
2011年,戴道晉任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后出任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4年11月,戴道晉任湖南省副省長。2017年5月退居二線,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2021年1月28日,政協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同意戴道晉同志辭免第十二屆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職務的決定,戴道晉到齡退休。
退休三年后,2024年1月26日,戴道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惡化地方政治生態
搞“家族式腐敗”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7月31日消息,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通報,戴道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惡化地方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權為親屬在生產經營中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弄虛作假,大搞數字政績;對家人失管失教,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戴道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戴道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年8月20日消息,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戴道晉作出逮捕決定。
曾任職地郴州
已有4位市委書記被查
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注意到,算上戴道晉,郴州市已有4任原市委書記落馬,另外3人分別是李大倫、向力力、易鵬飛。李大倫于1999年任郴州市委書記,2006年5月被查。2008年11月20日,李大倫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時任市長的戴道晉接任市委書記,也是這一年,向力力被任命為郴州市市長,開始和戴道晉搭班子。2011年后,向力力接任市委書記,于2019年5月被查,并于4個月后被“雙開”。2020年6月12日,向力力因受賄罪獲刑十五年。在他之后,易鵬飛繼任郴州市委書記。2023年2月,易鵬飛被查,并于同年7月被“雙開”。2024年3月25日,易鵬飛因受賄罪、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正義網記者還注意到,與戴道晉曾一同任職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的彭國甫,已于2024年1月10日被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22日消息,彭國甫被公訴。
來源:北京日報綜合自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日報正義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