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基金定義、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便利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香港將在發展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方面進一步“出招”。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網志發表文章稱,將從三方面進行優化,為私人發售基金和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稅務寬免,推動資產及財富管理市場的發展。
財富管理規模超31萬億港元
“我們看準的是資產配置多元化、跨世代財富傳承的重大機遇,以及緊接而來對財富管理平臺及方案的龐大需求。”許正宇表示。
根據市場估算,在2023年至2030年期間,亞太地區跨世代的財富傳承總金額將達5.8萬億美元,其中60%為超高凈值家庭的財富傳承。此外,有調查顯示,77%亞太區家族辦公室預計其資產管理規模將在2024年實現增長,84%則預計其家族財富將有所增加。
許正宇認為,這些趨勢除了對成立及拓展家族辦公室有利,也會增加對投資管理、法律、會計、托管及家族管治等專業服務的需求。“其實,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的各細分領域環環相扣,目前家族辦公室對另類資產,如創投基金的配置相對偏低,未來的需求增長將帶動整體行業的正向循環發展。”
事實上,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近年來已取得驕人成果。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總值接近31.2萬億港元,凈資金流入同比增長超過3.4倍。截至今年上半年,香港的私募基金管理資本額超過2339億美元,位列亞洲第二,香港還是亞洲區內最大的對沖基金中心和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目前香港已分別有435家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接近千個有限合伙基金注冊成立。根據市場預測,香港有超過2700家單一家族辦公室,其中過半資產規模超過5000萬美元。
10月16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施政報告》時提出,香港計劃多方面優化目前向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提供的稅務優惠,力拓市場再上一層樓。具體而言,許正宇表示,將會從拓寬基金定義、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以及優化執行安排三方面入手,為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以及私募基金的附帶權益現時所享的稅務寬免,進行多項優化。
三方面“出招”優化制度安排
首先,拓寬基金定義。
要在基金免稅制度下獲得利得稅豁免,必須先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許正宇表示,目前已為主權財富基金作特別規定,讓其即使沒有匯集外部投資者的資金亦可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財庫局方面建議,將基金定義拓寬至包括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讓這兩類基金亦可獲利得稅豁免,吸引更多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來港拓展業務及利用香港的專業服務,加強建設香港的“耐心資本”力量。
其次,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
為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的利得稅豁免,現時只適用于特定資產類別如股票及債券的交易。財庫局方面建議,拓寬合資格資產類別,配合財庫局整體的金融發展策略,新增碳排放衍生工具/排放限額、保險相連證券、貸款及私募債權投資和虛擬資產等,讓此類資產的交易亦可獲利得稅豁免。
另一方面,考慮到財務機構、保險公司和放債人一般以利息收入作為其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財庫局建議施加額外保障措施。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財務機構業務、保險業務或放債業務,如同時持有基金10%或以上的實益權益(如基金為該人的相聯者,則任何百分率的實益權益皆適用),便會視為就該基金從貸款或私募債權投資所得收入中獲取了應評稅利潤。
最后,便利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
合資格私募基金分發的附帶權益,即與投資表現掛鉤的積效回報,可獲利得稅及薪俸稅寬免財庫局建議,從執行及相關細節入手優化寬免安排,包括只保留稅務局的監察角色,無須再經金融管理局首輪認證、拓寬附帶權益合資格支付人至同一集團的密切相關實體,及取消門檻回報率要求等。
校對:蘇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