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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蕊琦
2024-10-18 21:28
證券時報e公司訊,東方國信(300166)9月25日晚間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管連平、霍衛平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和深交所出具的《監管函》。管連平、霍衛平承諾在內蒙古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完成正式運營之日或2023年12月31日二者孰早之日前,將持有的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德昂投資合伙企業和北京德昂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合伙份額/股權及其他權益全部進行轉讓給東方國信或無關聯第三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承諾未履行完畢,構成違反承諾的行為。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兩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同日公告,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經查,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存在超授權期限對閑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肖寶玉作為時任財務總監、劉彥斐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未能勤勉盡責,督促上市公司規范使用募集資金,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肖寶玉、劉彥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