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市場】
為了實現民營企業的可持續增長,確保它們在市場上公平競爭,保障它們的合法權益,以及推動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加強監管和協調,確保不同地區對民營企業的政策一致性和公平性。
干勝道 張爍珣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指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優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對中央《意見》中的內容進行了落實細化。
民營企業對增強中國經濟活力、實現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它們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意見》強調了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這一政策方向體現了政府對于民營企業的支持。
然而現實生活中,各地對民營企業家的保護忽左忽右:有些地方過度保護,出臺不必要的政策優惠或扶持,導致市場扭曲;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對民營企業未提供足夠支持,或者存在不公平對待的情況,這可能會妨礙企業的發展。這種不一致的保護措施需要引起足夠重視。為了實現民營企業的可持續增長,確保它們在市場上公平競爭,保障它們的合法權益,以及推動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加強監管和協調,確保不同地區對民營企業的政策一致性和公平性。
這也需要強調對于民營企業家行為的規范,以確保它們不僅在經濟上表現出活力,還能夠在社會、環境和法治層面承擔責任。通過規范行為,保護企業家的合法權益,鼓勵創新和高質量的經濟發展,才能夠更好地挖掘民營企業的潛力,實現國家的發展目標。民營企業必須堅守合法經營與規范運作,合法經營是企業發展的基石,也是守護企業家權益的保障。民營企業家應始終堅持合法經營和規范運作,遵循市場規則,誠實守信,杜絕非法活動和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確保企業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運行。合法合規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必須完善公司治理,摒棄“一言堂”和“家長主義”。公司治理是確保企業穩健經營的關鍵。要建立健全的內部管理機制和決策程序,確保決策的透明、公正和合規。通過規范的公司治理,更好地利用各方智慧,避免權力過于集中、個人意志偏頗導致的問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以確保各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得到尊重。
必須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民營企業家要意識到自身在社會中的重要角色,承擔起社會責任。這不僅包括尊重員工的權益,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和健康權不受侵犯,還包括保護債權人、小股東和顧客的合法權益,不進行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社會責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道義支撐,也有助于建立企業的良好聲譽。
必須高度重視企業應承擔的環境責任。環境保護是當今全球所面臨的重大挑戰,也是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積極采取措施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推動可持續發展。通過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等方式,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領域投資力度,參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企業的環保行動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滿足社會對環境可持續性的期望。
必須傾盡全力做好主業,避免盲目跨入多元化經營陷阱。民營企業家應當深入了解自身行業,提升核心競爭力,不貪圖一時的利益而盲目擴張。同時,要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避免陷入資金鏈斷裂等風險。只有穩健經營,專注發展,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必須穩健運營,合理控制資金杠桿利用程度,不應寄望于“大而不倒”。謹慎的財務管理有助于降低財務風險,確保企業的持續穩定增長。避免過度借債和過度依賴外部融資,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靈活應對市場波動,確保企業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必須培養企業家精神。加強自身修養和培養企業家精神是民營企業家在復雜經濟環境中取得成功的必要條件。企業家精神不僅包括勇于創新和承擔風險的品質,還包括堅韌不拔、追求卓越、團隊協作和社會責任感等特質。要加強自身修養,胸懷國家,放眼世界,為民族復興、人民富裕、基業長青不斷創新,提供優質產品。
做到以上“六個必須”,民營企業家就能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繁榮,為社會作出更大貢獻,從而實現企業與社會共同繁榮的美好愿景。
(干勝道系四川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爍珣系經濟學博士、四川大學商學院特聘副研究員)
本報專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