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人民群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27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趙辰昕稱,就地過年的政策是分級分類的。低風險地區倡導大家就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各地方在政策執行時,不能擅自“加碼”,更不能“層層加碼”,有的地方還采取“一刀切”措施,這是堅決不允許的,不能阻斷人員出行、返鄉,要給人民群眾多些保障、多些便利。
“倡導就地過年”“返鄉需核酸證明”,國家層面釋出的一系列清晰信號,正在深刻影響著公眾的春節出行安排。特殊時期,“回家過年”的傳統信仰,讓位于“疫情防控”的現實需要,無可奈何卻也情有可原。自從相關通知公布以來,民間幾度追問、官方數次回應,應該說政策的模糊性極大壓縮,規定的精準化解釋則基本到位。但即便在此語境下,還是有些地方自行其是、自我加戲,將“土辦法”“山頭規矩”,凌駕于中央關于“就地過年”的大政方針之上。
必須承認的是,在現有管轄權限、制度框架下,各地關于“防疫”確有一部分“自由發揮”的空間。比如說,《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就明確,“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結合國家政策確定農村地區范圍,制定本省的實施細則,做好相關配套服務。”很顯然,這種有限度的“授權”,本意是為了便于地方“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能夠采取更為靈活的、適用的防疫舉措。只是很遺憾,不少省市縣村,直接將之演變成了“層層加碼”“一刀切”。
國家倡導“低風險地區大家就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到了村一級則直接就是一個字“滾”。這個廣泛流傳的段子,以一種夸張化的表達,深刻揭示了“就地過年”一步步偏激化、絕對化的演變路徑。公眾對“層層加碼”的現象,并不陌生,甚至可說是洞見頗深。在我們的行政治理框架下,頂格執行乃至超額執行“上級要求”,既是一種看齊、表忠的姿態,也是一種規避責任、投機偷懶的技巧。其核心,就是對上負責而非對下負責的責任倫理。
正是預見到了可能的風險,嗅到了一些典型的苗頭,國家發改委及時敲打,重申“就地過年政策各地區不能擅自加碼”。現階段,常態化防疫,需要的是“繡花功夫”,需要的是精細、到位地實施系統防疫安排,需要的是統籌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動輒搞一刀切,搞“殺伐決斷”的休克療法,沉迷于比嚴斗狠的所謂“硬核”競賽,最終暴露的不過是某些地方管理理念僵化、治理能力落后的深層缺陷。
倡導就地過年,不能阻斷人員合理出行、返鄉,這是統一的而非對立的。防疫擅自“層層加碼”,這不是認真負責,而是濫權亂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