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劉敬元 鄧雄鷹
“考慮到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切換至規則Ⅱ的影響尚未完全消化,為維護保險業穩健運行,經審慎研究決定,延長規則Ⅱ實施過渡期至2025年底。”2024年12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發文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一年。
證券時報記者采訪了解到,這符合保險公司特別是中小險企的期待。監管部門高度關注保險業償付能力情況,曾于2023年9月對償付能力制度進行過優化,并于2024年數次表示要強化逆周期監管,完善償付能力和準備金規制,拓寬資本補充渠道。
當前,不少險企的償付能力仍吃緊,在資本補充渠道較少、未來一年行業經營承壓的預期下,不少業內人士建議,在延長過渡期的同時,進一步評估優化償二代二期規則標準,使之與行業發展階段相適應。
償付能力下降
“所有公司都需要‘?!瘍敻赌芰?,大公司希望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盡量保持在200%以上,中小公司有的‘?!?50%,有的‘?!?20%或100%。”一家保險機構負責人如是感嘆。
償付能力充足率之所以如此重要,不僅因為這是衡量保險公司綜合實力的指標,也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有著直接影響。具體而言,償付能力充足率是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值。其中,實際資本為保險公司的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最低資本是監管要求險企應該具有的資本數額,為根據償付能力監管規則計算所得。
2022年償二代二期規則實施,對實際資本進行分級。按規定,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不得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不得低于100%;此外,風險綜合評級不得低于B類。
近年,保險行業明顯感受到償付能力壓力。據金融監管總局數據,保險業整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由2021年末的232%,降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197%;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從2021年末的220%降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135%。21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為C或D類,償付能力不足。
另有不少機構自認償付能力吃緊,在需要預留安全邊際的考慮下,當前償付能力已對保險和投資業務形成掣肘,“瞄著償付能力做業務”“要很審慎地操作”。據統計,2024年三季度末,披露信息的76家壽險公司中(十幾家問題機構除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有10家。
償付能力與保險公司經營密切相關。一方面,根據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償付能力是影響監管評級的六大維度之一,償付能力嚴重不足,被認定為重大風險情形之一,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風險較高、管理薄弱領域業務增長和風險敞口,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必要時應制定實施風險處置方案;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對不少創新業務設定了償付能力門檻,如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要求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償付能力也影響權益投資比例上限。根據規定,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權益類資產投資余額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00%以上(含此數,下同)但不足150%的,權益類資產投資余額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只有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350%以上,權益類資產投資余額才能提升至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5%。
利率下行“施壓”
業內人士介紹,近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承壓,一大原因是市場環境變化。近兩年國債收益率曲線陡峭下行,保險公司負債急速上升。壽險傳統險責任準備金評估所使用的折現率曲線為“基礎利率曲線+綜合溢價”,基礎利率曲線很大程度上決定于750日移動平均國債收益率曲線。
一位行業資深精算人士分析,每家保險公司由于產品結構差異,對收益率下行的敏感度也有差異。如果一家保險公司賣的都是利率敏感型產品,10年期國債收益率曲線每下降1個BP,保險公司準備金計提增加8至9個BP。假如這家保險公司的資產是100億元,那么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下降20個BP,準備金要多計提1.6%也就是1.6億元。
在資產端,為了對沖利率下行的影響和加強資產負債匹配,2023年以來,不少保險公司將原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HTM)”的債券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FS)”。
有保險投資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利率下行導致部分存量資產在償付能力報告口徑下被低估,即歸入持有至到期類的長久期債券,其市價的增加沒有體現在報表中。將持有至到期債券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類金融資產后,債券以市值法計量,總資產和凈資產也都會相應增加,從而改善險企的償付能力表現。
據“13個精算師”統計,2023年底前,將HTM資產改為AFS的保險公司共有16家,2024年將HTM資產改為AFS的保險公司又新增11家。
在重分類后,相關險企的償付能力表現直接得到改善。以招商仁和人壽為例。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79.98%,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59.96%。2024年第二季度,為加強資產負債匹配,全面綜合反映公司的經營情況,該公司將原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受資產重分類影響,招商仁和人壽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上升約40個百分點。2024年第二季度末,招商仁和人壽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升至117.85%,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升至197.50%。
周期轉換下優化呼聲高
為確保償付能力充足,保險公司多渠道補充資本的需求迫切。從行業層面看,除實力雄厚的看好保險業的股東外,中小險企的股東持續注資意愿和能力已降低。從發債來看,保險公司2024年債券發行再次突破千億,并創歷史新高,且發債主體仍以資質較好的大中型險企為主,眾多亟待補充資本的中小險企未打通發債渠道。此外,險企近年通過財務再保險提高償付能力,并在2024年被重新規范。
在迎來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延長一年的同時,行業人士也呼吁,充分考慮險企經營承壓現狀,進一步優化償二代二期規則。
“從嚴”“穿透”是償二代二期規則主基調。其中,二期規則對保險公司實際資本分級,嚴格資本認定標準,強化核心資本認定標準。凈資產是核心一級資本的基礎;保單未來盈余計入核心資本最多40%,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均意味著各級資本與凈資產“掛鉤”。業內人士表示,這導致凈資產對實際資本的影響形成“乘數效應”,償付能力充足率受凈資產波動的影響顯著放大,在近兩年的市場環境下形成了負向疊加。
多位人士表示,償二代二期規則自2017年開始醞釀,當時的背景是保險牌照過熱、出現一批激進險企和大量高現價產品,二期規則出臺的目的是從嚴認定資本,給行業降溫。而自2022年償二代二期規則開始實施時,宏觀經濟和保險市場都已經有了明顯變化,保險業進入下行周期,彼時制定的從嚴標準使得行業資本占用較高,資本使用效率偏低,行業吸引力大受影響,“應適時調整償付能力監管政策,以與行業發展階段相適應”。
一位資深行業人士認為,償二代制度是最具市場化思維的監管制度,設計了三支柱的定量監管、定性監管和市場約束機制,適應于市場化程度高、成熟度高的保險市場??紤]到我國保險公司大部分在本土經營,全球化配置不足,使用這套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需要用逆周期監管思路來動態調整。2023年9月對償付能力已有過一輪優化,顯示出監管部門務實態度。
償付能力監管是保險監管的核心。當前保險業尚未建立全球統一的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在一些學者和業內人士看來,償付能力制度建設永遠在路上。償二代二期規則提到,“實際資本的評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在銀保監會認可的企業會計準則基礎上,根據償付能力監管的目的,對資產、負債的評估標準進行調整。”
多項建議透露業界期待
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監管部門持續關注償付能力制度對行業的影響,并關注業界關于優化償付能力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業界期待,在逆周期監管思路下,優化評估標準、風險因子、信息披露要求等內容。
險企普遍反饋,負債端補提準備金是壽險公司業績和償付能力承壓的一大重要原因,預計2025—2026年準備金折現率基準750日曲線仍處于下行區間。而償二代二期規則明確“銀保監會根據業務屬性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折現率曲線”,因此,建議考慮逆周期因素,優化折現率曲線。
建議之二是在利率走低環境下,進一步優化資本分級與保單未來盈余上限約束,適當放寬附屬資本占核心資本100%的資本限額。
2023年9月,金融監管總局通過優化舉措,將保險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單未來盈余計入核心資本的比例上限,從35%提高到40%。業內人士表示,中小險企外源性資本補充難度大,內源性資本貢獻水平較低,從鼓勵其通過開展有價值的長期壽險業務提升內源性資本貢獻能力角度考慮,建議適當調高可計入核心資本保單未來盈余的比例上限,例如提高到50%—60%。
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南軍曾撰文分析,資本補充債作為保險行業重要的資本補充工具,其發行規模嚴格與凈資產掛鉤。償二代二期規則新增保單未來盈余分級后,部分保單未來盈余計入附屬資本,這可能會造成對資本補充債發行規模的擠占。
建議之三是優化完善償付能力相關投資風險因子。例如,在低利率環境下,險企對權益資產配置占比提升有潛在需求,建議對保險資金的權益投資給予一定政策支持,從投資領域和持有期限等維度細化風險因子分類。
在投資領域方面,建議對高股息股票、主要寬基成份股、公募REITs、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未上市公司股權等資產的風險因子予以進一步優化。同時,對長期持有上市股票、權益基金給予風險因子優待。比如,針對持有的股票和權益基金,如果持有期在1年以上,可以按持有年份調整風險因子,引導保險資金成為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投資者,同時提升保險行業整體穩定性和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此外,信息披露要求也是業界期待優化的內容。償二代二期規則實施,進一步擴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信息公開披露的內容,有助于進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但季度披露數據大幅增加,對保險公司業務開展、風險管理與聲譽維護帶來一定難度。
業內人士表示,償二代第三支柱思路是通過市場約束,實踐效果需要綜合評定。比如,每季度披露投資收益率,讓保險公司面臨季度投資業績被公開排名的壓力,這與引導險資長期投資的導向并不一致。再如,每季度披露當年累計凈現金流,保險公司將到期資產再投資后導致累計凈現金流為負,容易給報告使用者造成公司流動性不足的印象,其實險企考慮存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后的余額為正,實際上現金流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