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消息,民政部等24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促進養老服務供需適配、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新業態、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產品用品研發應用、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打造安心放心養老服務消費環境等5個方面,提出19條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有效挖掘養老服務消費潛力,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需求。全面推進智慧型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持續推動助餐、助浴、助醫、助潔、助行、助急和探訪關愛等服務。將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重點支持范圍,抓緊制定出臺一批適老化產品生產制造、安裝、服務標準。嚴格落實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政策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提升金融支持養老服務質效。
全文詳情如下:
近日,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部署要求,民政部、商務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郵政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等24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消費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促進養老服務供需適配、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新業態、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產品用品研發應用、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打造安心放心養老服務消費環境等5個方面,提出19條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有效挖掘養老服務消費潛力,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需求。
《若干措施》指出,在促進養老服務供需適配方面,要求進一步擴大和優化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供給,全面推進智慧型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持續推動助餐、助浴、助醫、助潔、助行、助急和探訪關愛等服務;支持開展老年認知障礙社區照護服務,支持設立社區老年用品、康復輔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務(租賃)站點;持續優化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支持護理型床位建設,增設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加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高品質養老機構;加快發展農村養老服務,開展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試點項目,組建縣域養老服務聯合體,支持老年人消費品下鄉。在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新業態方面,要求不斷創新“智慧+”養老新場景,探索建設“智慧養老院”,開發“養老服務電子地圖”;持續發展“行業+”養老新業態,支持養老服務與物業、家政、醫療、文化、旅游、體育、教育等行業融合發展;有效拓寬“平臺+”養老新渠道,鼓勵平臺企業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將每年10月確定為“養老服務消費促進月”。在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產品用品研發應用方面,要求增加養老服務設施有效供給,編制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專項規劃,穩步實施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項目,推動養老服務設施提質增效;推進養老服務設備更新,深化老年用品推廣應用,持續發布老年用品推廣目錄;開展適老化改造,將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重點支持范圍,抓緊制定出臺一批適老化產品生產制造、安裝、服務標準。在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方面,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券;嚴格落實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政策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提升金融支持養老服務質效;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養老服務職業體系建設,實施養老護理員能力提升行動,支持養老服務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價;壯大養老服務經營主體,培育具有引領和示范效應的養老服務龍頭企業。在打造安心放心養老服務消費環境方面,要求提升安全管理保障水平,加強養老機構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入住機構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嚴厲查處欺老虐老行為,開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識騙防騙集中宣傳活動;高效處理養老服務消費糾紛,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加強養老服務標準支撐消費作用,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認證體系。
《若干措施》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確保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措施落地生效。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列入重要民生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在推動解決老年人養老服務急難愁盼問題中培育服務消費新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