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化學農藥行業領軍企業*ST紅陽(000525)的債務重整終于迎來重要進展。
10月16日晚間,*ST紅陽發布公告稱,公司已經與重整戰略投資人云南合奧產業合伙企業及另外三家財務投資人簽署正式的投資協議,該協議將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時生效。根據協議,上述四家機構將合計出資14.57億元認購紅太陽的重整轉增股票,這些資金將用于清償公司債務、代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清償資金占用、代償業績補償。
重整投資人變更
作為行業龍頭,*ST紅陽產品涵蓋除草劑、殺蟲劑和殺菌劑系列以及三藥中間體,其中吡啶堿、百草枯產能位居世界前列,毒死蜱產能位居中國前列,目前擁有行業內最完整、規模最大的吡啶堿產業鏈,除可制成主導產品百草枯、敵草快外,還可提供重要中間體吡啶、3-甲基吡啶等產品。公司重要產品毒死蜱同樣具備“中間體—原藥—制劑—銷售渠道”上下游一體的全產業鏈優勢。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一農集團”)持有公司31.50%的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楊壽海為實際控制人。
2019年,因南一農集團債務危機,*ST紅陽被拖入泥潭。2022年9月16日,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仍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并申請先行啟動預重整程序。2022年11月7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批準了預重整程序。
不過,*ST紅陽的重整投資人征集之路并不順利。2023年7月,公司確定湖北同富創投為公司預重整戰略投資人,確定勝恒投資、國厚資產、博雅春芽和深圳招商平安為財務投資人,并簽署意向協議。但部分投資人隨后又選擇退出,其中戰略投資人由湖北同富創投變更為云南曲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曲靖高新投”),財務投資人中的招商平安退出,蕪湖躍益(國厚資產指定公司)、勝恒投資、博雅春芽三家確定為財務投資人。
云南合奧將成控股股東
根據相關投資協議,戰略投資人曲靖高新投(指定投資主體為云南合奧)投資8億元,各財務投資人合計投資6.57億元,四家投資人共計投資14.57億元,共計認購重整轉增股票3.0771億股。上述投資資金將用于清償公司債務、代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清償資金占用,為公司代償業績補償。
公告顯示,10月16日,*ST紅陽股票收盤價為9.41元/股,戰略投資人以2.16元/股的平均受讓股票價格受讓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受讓價格為本次投資協議簽署日收盤價的22.95%;全體財務投資人以2.71元/股的平均受讓股票價格受讓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受讓價格為本次投資協議簽署日收盤價的28.80%。重整投資人受讓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價格均低于*ST紅陽股票在《重整投資協議》簽署當日收盤價的80%。
而在上述重整完成后,*ST紅陽的控制權將發生變更,云南合奧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ST紅陽表示,公司產業發展與曲靖區域各方面資源有著極高耦合度,相關合作項目對于推動當前重整進程具有巨大助力,對于推動*ST紅陽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ST紅陽產業基礎得到云南曲靖地方政府的高度認可,公司與曲靖政府也早已深度合作,擬在曲靖建立從可再生資源到“生化農藥、生物醫藥、生物質新能源、生物基航油、生物質新材料、數字供應鏈”等新型產業。
同時,重整投資人充分認可公司產業及發展前景,愿意為公司的后續可持續經營提供資金和資源支持,在本次重整完成后,重整投資人將對公司未來戰略發展、經營管理、資源貢獻等提供幫助;向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并通過合理方式提高公司融資能力,推動公司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能否順利推進有待觀察
雖然*ST紅陽重整邁出重要一步,但未來發展是否將一帆風順仍有待觀察。
根據公告,截至9月30日,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高達28.83億元(未經審計),紅太陽醫藥集團和南一農集團欠公司共計5.06億元業績補償款。目前,楊壽海及南一農集團所持有的幾乎全部股權都被質押、凍結或輪候凍結。
公司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存在被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若公司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六個月內清收被占用資金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2020年至2023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續如不能通過重整有效解決,可能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今年10月14日披露的一份紀律處分決定則顯示,因*ST紅陽控股股東關聯方紅太陽醫藥集團未按照公開披露的《業績承諾補償之補充協議》支付業績補償款,*ST紅陽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未按照公開披露的《業績承諾補償之補充協議》履行擔保責任,深交所決定對紅太陽醫藥集團、南一農集團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另外,在*ST紅陽重整之前,南一農集團已經在2023年11月被裁定重整計劃。因此,公司此次重整能否順利推進,南一農集團的重整進展同樣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