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錦秋 (資本市場資深研究人士)
7月23日伊力特董事會召開,7名董事全票審議通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案。而在8月9日伊力特股東大會上,《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未能通過審議。擬續聘的天職國際和伊力特已連續合作了19年,這或是議案被否原因。筆者認為,所有上市公司都應強制建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更換機制。
此次伊力特股東大會出席股東和代理人人數為450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08億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為43.98%;表決結果持反對票的為2.06億股,占比99.2194%,根據持股數量推測,控股股東伊力特集團應該投了反對票。持股5%以下股東反對票比例也高達58.94%,表明參會中小股東多數也反對續聘。
2005年伊力特開始聘請天職國際前身天職孜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審計機構,雙方合作時間較長。對于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長期合作,投資者擔心雙方會否日久生情。事實上,2023年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國有企業連續聘任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超過8年;因業務需要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可適當延長聘用年限,但連續聘任期限不得超過10年。
雖然第十二條規定針對的是國有企業,但《辦法》第二條也明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當同時符合本辦法中關于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的規定。也即第十二條同樣也適用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而伊力特應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或應遵循該條款要求。
《辦法》規定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未滿足上述第十二條的,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統籌安排,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兩年內完成銜接工作。伊力特本次股東大會推翻此前董事會審議通過的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并未披露原因。按筆者分析,伊力特控股股東推動上市公司停止續聘原會計師事務所,或是為了盡快符合上述規章制度要求。
上市公司與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長期合作,容易產生相互遷就,甚至會計師被客戶收買,會計師的獨立性可能受到影響。建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更換機制,主要目的也是維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保證審計質量。筆者建議,《辦法》第十二條理應適用于所有上市公司,也即A股市場不管是哪家上市公司,都應定期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聘用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不得超過10年。
定期更換并非隨意更換,實踐中有些上市公司為了保殼等目的,在臨近會計期末或年報審計期間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年報編制時間為1至4月,審計機構要承接上市公司年報等審計業務,需要提前了解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隨意更換、臨陣換會計師事務所,同樣不能保證審計質量。
為建立上市公司定期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機制,筆者建議可明確細則,比如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在每年的10月底至次年的4月底更換。另外,上市公司更換、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流程,還應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這方面《辦法》第六條其實有所規定,“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采用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標、邀請招標以及其他能夠充分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勝任能力的選聘方式”。有關各方要強化對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流程的監管,確保上市公司能夠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在這個環節能夠確保公平,會計師憑真本事獲聘,而非私下蠅營狗茍,那么就可大大降低會計師審計失敗的概率。
總之,上市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應建立強制定期更換機制。要防止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日久生情,喪失獨立性。與此同時還要確保選聘流程的公正公開,防止擬任審計機構為了獲得費用,迎合上市公司的不法需求,罔顧職業操守,失守審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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