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與正威集團的官司,迎來一審判決結果。
兩年前,瀚川智能曾宣布簽訂重大銷售框架合同,深圳正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威集團”)擬向公司采購鋰電池生產配套化成分容設備,采購金額為8.34億元。就在去年底,瀚川智能突然宣布起訴正威集團,稱對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及通知設備發貨和驗收。
7月5日晚間披露的公告顯示,法院一審判決正威集團、匯信達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瀚川智能貨款2136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去年底起訴正威集團
2022年8月19日,瀚川智能披露簽訂重大銷售框架合同公告,稱深圳正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威集團”)擬向瀚川智能采購鋰電池生產配套化成分容設備,采購金額為8.34億元人民幣(含稅),協議生效后,雙方同意由買方指定第三方深圳市匯信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信達”)與賣方簽訂具體的設備采購合同,并由買方對該指定第三方履行設備采購合同項下的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上述合同履行期限3年,雙方約定分批次實行,但不可撤銷的履行第一批金額為1.11億元的設備訂單(以下簡稱“第一批訂單”)。
2023年12月9日,瀚川智能突然宣布起訴正威集團。當時披露的公告顯示,合同簽訂后,瀚川智能按照合同約定積極履行義務,努力推進相關合作事項,并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第一批訂單設備的生產并按約定交付了第一批訂單的部分設備,“但正威公司和匯信達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及通知設備發貨和驗收。”
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及股東利益不受侵害,瀚川智能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瀚川智能訴稱,公司與兩被告簽署的合同總價8.34億元,合同約定賣方應在合同生效后的150天內分成三批交付設備,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支付該批次訂單總價的30%、發貨前支付30%、驗收合格后30日內支付30%,質保期滿后支付10%。
合同簽訂后,匯信達公司及正威公司支付了第一批訂單設備預付款3336萬元,公司按《設備采購合同》約定生產了第一批訂單設備后通知匯信達公司及正威公司足額支付提貨款,匯信達公司及正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支付了1200萬元提貨款,公司按約定交付第一批訂單的部分設備后,匯信達公司及正威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及通知設備發貨和驗收,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據此,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起本次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支付欠款本金2136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694.2萬元;判令兩被告發貨前先行支付貨款3336萬元。
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7月5日晚間,瀚川智能披露法院一審判決結果:被告正威集團、匯信達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瀚川智能貨款2136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被告正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正威集團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被告深圳市商銘供應鏈控股有限公司對匯信達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審同時判決瀚川智能收到上述貨款后十五日內將《設備采購合同》項下15GWH鋰電池生產配套化成分容設備交付給正威集團、匯信達。值得關注的是,法院駁回瀚川智能的其余訴訟請求。
瀚川智能稱,由于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且尚未執行,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視后續執行進展而定。公司正威相關存貨成本合計約8502.70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對本次訴訟涉及的存貨計提單項存貨跌價準備261.79萬元,結合公司已預收正威集團款3716.8萬元(未稅),剩余約4524.11萬元存貨尚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根據剩余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情況及訴訟判決執行情況,存在剩余未計提跌價的存貨進一步計提或全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風險,將對公司當期或者以后年度的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23年度,瀚川智能實現營業收入13.39億元,同比增長17.21%,主要系電池設備和汽車設備業務收入增加。報告期內,公司實現凈利潤-8453.60萬元,同比下降214.99%,扣非凈利潤-1.25億元,同比下降586.16%,主要系報告期公司向新客戶供應的新產線,毛利率較低,同時海外市場開拓與運營費用增加,研發費用增加,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及資產減值損失較高,進而影響到總體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