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布的“經濟日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微企業運行指數”報告顯示,11月份融資指數為48.8,較上月下降0.1個點。這表明,在當前國內外不確定性因素增多、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嚴峻局勢下,小微企業融資現狀不容樂觀。
小微企業融資難,總是與高企不下的應收賬款相伴而隨的。這是因為,現實中,有相當一部分小微企業是在由核心大企業主導的供應鏈生態中生存的,一旦出現諸如當前對未來經濟環境不樂觀預期的情形,大企業就有可能憑借其實力迫使小微企業接受對自己有利的信用條件,促使小微企業不得不將部分回流資金無奈地“沉淀”在應收賬款上。連續三年來,小微企業應收賬款增幅超過大企業應收賬款增幅便是其最好的例證之一。高企不下的應收賬款,還會導致信用風險不斷向小微企業聚集,進而加劇其“融資難、融資貴”。
推行應收賬款融資,將應收賬款“活化”為流動資金,無疑是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一條便捷通道。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召開應收賬款融資專項座談會,其主旨就是力推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
事實上,早在2007年9月,央行就發布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隨即上線運行。2013年12月,央行征信中心“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上線運行。2017年5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遺憾的是,由于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模式創新力度嚴重不足,以致于應收賬款融資推廣實施步履維艱、進展緩慢,始終未能走出“銀行+企業”單一模式窘境。
在“銀行+企業”模式下,為了確保小微企業應收賬款清算價值不低于貸款金額,銀行系統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再加上手續繁雜、成本費用高、風險補償機制欠缺,銀行系統對放出的貸款無法“放心”,小微企業融資供給不足在所難免。
可見,要想讓銀行系統“放心貸”,前提是先要為應收賬款融資裝上“安全閥”。為此,可借鑒實踐中業已成熟的“政府+保險”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原理,建立相應的“政府+保險”應收賬款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在該機制下,保險機構以商業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增信服務,銀行系統以保險機構提供的出質額為限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融資回收風險由保險機構全額承擔。若保險機構出現經營虧損(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部分),虧損部分則按事先約定的比例由政府建立的風險補償資金池彌補,若出現盈利,盈利部分則按事先約定的比例由保險機構注入資金池周轉使用。
當然,為了增強“政府+保險”應收賬款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的有效性,還應為之提供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充分發揮“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基礎性作用,構建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互信互惠、協同發展的生態環境;二是實行應收賬款融資核心企業名單制,推動建立健全應收賬款融資主體登記公示制度,規范應收賬款履約行為;三是建立應收賬款融資主辦銀行制度,完善小微企業信用服務體系,協力解決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賬期匹配難題;四是建立賒銷客戶信用檔案,強化賒銷客戶授信管理,提升應收賬款融資能力。